访文法学院教师胡海春:让法学之园满桃李
发布时间:2017-01-20 08: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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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组特殊的表情包风靡文法学院师生之间,以此题材制作的微信推送《胡老师,你有一份新年礼物请查收》在朋友圈、qq空间等交流平台上刷屏,阅读转发量达到2800+,让燕理师生看到了严师的另一面。主人公就是文法学院法学专业教师胡海春。近日,文法学院新闻中心记者对胡海春老师进行了专访,与大家一起分享他的教育理念。

文法学院法学专业教师胡海春
疏法胜于密心 宽令胜于严主
法学是一个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相关政策的专业,为法律事业培养高级专门人才。谈及我校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胡海春老师表示,目前的改革主要是解决法学专业理论与实务脱节的现象,争取让同学们的知识学习、能力培养与职业道德齐头并进、不偏废其一。在法学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尝试运用判例研读式教学,沿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方向,从校内外两个方面强化实践教学,以此使学生成为专业基础坚固,实践能力突出的优秀法律人,日后积极投入到服务社会之中。
授渔于人 重在责任
“授渔于人,重在责任。”肩负责任是胡老师多年来的教学心态,让学生确实可以从他的每一堂课中学到知识,这样才不会耽误学生。他强调教学要有自己的独特性,要拥有很强的实践能力,使学生自主学习,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这也是形成良好师生关系的一个关键。对于考研和司法考试,胡老师表示两者是可以兼顾的。近几年考研的质量和数量都处于上升阶段,作为一个法学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培养固然重要,不要只将目光局限于书本理论知识。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有长期的规划,不断积累着自己的基础知识,提升实践能力,具备法学学子应有的职业道德,努力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向前。胡老师始终坚信“法学教育不仅是一种事业,更是一种信念。”
真诚相待 亦师亦友
“亦师亦友”是作为老师的荣耀。胡海春老师谈到,良好的师生关系在教学的某种程度上比教师的教学技能更重要,基础教育的改革需要建立一种以师生个性全面交往为基础的新型师生关系,教师只有用爱去呼唤学生,用智慧去启迪学生,尊重每一位学生,学生才会乐意接受教诲,才能真正成为良师益友,建立起新时代朋友式的师生关系。当谈及学生们为胡老师准备的一份“新年礼物”时,胡老师表示这是让自己很惊喜的一份新年礼物,这是学生们对自己的一种认可和喜爱,从中流露出的师生真情让自己非常感动。他希望同学们珍惜大学四年最美好的时光,学好专业知识、提高实践能力,成为一个自信、理性、热情的法律人。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严于律己,厚德载物。”胡海春老师秉承着法律至上的信念,用正确的法律思维和专业的法律人形象,使法学之园遍布桃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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