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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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雷锋连规章制度

 

一、办公室制度:
1、各成员都应做到对工作认真负责、严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每项工作都应努力并出色地完成,对上级领导和雷锋连负责。 
2、办公室所有人员要从全局出发,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相互支持,团给合作,紧密配合,对交叉工作要主动协商,不推诿,共同及时完成工作任务。与其他部门保持密切协作,并积极配合和协助各部门开展活动。
3、各项会议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例会交流工作与学习心得,所有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前应做好会前准备,参会时,务必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有效地完成工作。工作应做好备份。
4、例会参与人员不得迟到(迟到须在会前作自我批评)、早退或中途离开,更不能缺席,到会人员要签到。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经主任同意后方有效。参加例会时要严肃,注意自身的素质,不交头接耳,有意见或建议直接提出。不许听音乐、吃东西。
5、会议须提前10分钟到场,开始后5分钟到者,视为迟到,3次迟到视为一次缺席;会议开始后10分钟未到者,视为一次缺席;请假3次,视为一次缺席;一学期内无故缺席达到2次,给于除名处分。
6、主任、干事要合理配合,加强协作。干事要服从和支持主任的领导并认真听取意见,积极提出对连队活动又意义的意见建议。工作中若发现由疏漏失误,要敢于及时指出以便解决。各干事间不得互相倾轧、排挤、推诿,违者严加处理。
7、办公室实行工作任务分解制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周报制。
8、工作中要做到公私分明、严于律己、个人服从集体,严禁损坏办公室的形象和荣誉。
9、积极参加雷锋连的各项活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每次党组织活动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三次给予除名处分。
10、定期做工作总结并向上级汇报工作。
11、将干事的会议出勤情况和工作完成效率作为评优标准的一部分。
二、组织部制度:
   1、连会至少提前10分钟到场,部内会议提前五分钟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会议开始后5分钟到者,视为迟到,2次迟到视为一次缺席;会议开始后10分钟未到者或提前未请假者,视为一次缺席;请假2次,视为一次缺席;一学期内无故缺席达到2次,给于除名处分。到会人员需签到;
2、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写假条),经主任同意后方有效。参加例会时要严肃,注意自身的素质,不交头接耳,有意见或建议直接提出。不允许听音乐、吃东西,嚼口香糖。开会时手机要保持关机或静音。要衣着整洁,禁止穿吊带、无袖上衣和短裤、拖鞋等不正式的衣着参加会议;
3、按会议通知内容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4、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5、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会议记录,会议过程中不得随意外出。召开会议时黑板必须保持干净,会前由相关部门简要布置;
6、会议不得在食堂等非正式地点召开。
7、考试作弊或违反纪律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本部
8、期末考试不及格,自动退出本部
9、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直接开除
10、例会迟到或早退三次者,无故不来二次者,开除
11、言行严重败坏学校、雷锋连形象的直接开除
12、工作不积极任务没有完成者直部长给予口头警告
13、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评优工作,由部长和副部长确定若干名候选人,由全体成员投票选出,优秀干事必须符合组织部以上工作要求。
三、宣传中心制度
1.切实落实院党委的各项指导思想,遵守院党委工作守则和各项制度要求。
2.根据学院统一部署,密切联系连内实际,制定完善可行的活动方案,围绕主题、认真筹划、热情服务、团结务实,及时有效做好宣传工作。
3.坚守“尽我所能,做所能之事”的工作态度,尽职尽责,积极主动行事。
4.各成员应主动提出新的见解,及时向中心主任反馈信息,包括每一项活动或任务的进展情况以及联系方式的变更。
5.每次活动确定一个负责人,所有宣传人员不得无故推脱并认真保质、保量的完成,活动结束写工作总结。
6.宣传海报要有创新精神,力求海报质量逐步提高。
7.每张海报都要经中心主任予可后才在学校内张贴。
8.在活动进行时要为宣传的报道人员、摄影人员安排相应位置,如有条件提供电脑,进行现场录稿以确保质量与时效性。
9.为方便稿件的管理,将稿件统一为A4纸打印版,并在落款处标注来稿部门,同时注明日期。
10.在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照片、稿件进行保管、存档。
11.稿件写好,需经连长批准方可予以交新闻中心,为方便稿件统计及整理,所交稿件自行备份。
12.宣传中心的例会预定每两周一次,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会议次数。
13.设立会议记录,由指定干事记录会议内容。
14.每周例会严格进行考勤,作为评优考核的一部分。
15.会议期间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嚼口香糖。
16.凡例会及各种需要宣传中心各成员出席的场合,必须准时参加,提前5分钟到,严禁出现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席现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须事先申请并获批准后方可不出席会议,会后请假者,视为缺席。会议开始后5分钟到者,视为迟到,2次迟到为一次缺席。会议开始后15分钟未到者视为缺席,一学期内无故缺席达到2次,给与除名处分。
17.所有新成员须承认并自觉遵守雷锋连规章制度,且经过一个月考察阶段。
18.考察期间有违纪或违反中心规章制度的,一律不予录用。
19.积极参加各种要求参加的活动,工作须认真对待,因个人问题导致活动出现重大失误,一经发现,追究其责任。
20.严禁成员假公济私,利于工作之便做出不利于雷锋连发展的事,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四、社会服务部制度
1、根据学院统一部署,密切联系连内实际,制定完善可行的活动方案,围绕主题、认真筹划、热情服务、团结务实,及时有效做好宣传工作。
 2、学生会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地点基本固定,为单周周三下午5:00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则另行通知。
      3、每次例会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如遇事、病假者,需事先向部长请假,并向部长提交书面申请,在通过批准后方可适当晚到或不参加会议。不得由他人代为请假。
      4、每次例会的出勤情况由张茜同学负责负责整理,并记录到考核表中。
5、在会议前,干事应该自己准备好笔记本等,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6、会议中应积极发言,提高会议效率。遵守会议纪律,不得交头接耳。
7、会议不得在食堂等非正式地点召开。
8、考试作弊或违反纪律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本部
9、期末考试不及格,自动退出本部
10、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直接开除
11、所有新成员须承认并自觉遵守雷锋连规章制度,且经过一个月考察阶段。
12、考察期间有违纪或违反中心规章制度的,一律不予录用。
13、积极参加各种要求参加的活动,工作须认真对待,因个人问题导致活动出现重大失误,一经发现,追究其责任。
五、支教队制度
1、连会至少提前10分钟到场,部内会议提前五分钟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会议开始后5分钟到者,视为迟到,2次迟到视为一次缺席;迟到者说明原因并做自我批评。会议开始后5分钟未到者或提前未请假者,视为一次缺席;请假2次,视为一次缺席;一学期内无故缺席达到2次,给予除名处分;到会人员需签到。
2、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写假条),经部长同意后方有效。参加例会时要严肃,注意自身的素质,不交头接耳,有意见或建议直接提出。不允许听音乐、吃东西,嚼口香糖。开会时手机要保持关机或静音。要衣着整洁,禁止穿吊带、无袖上衣和短裤、拖鞋等不正式的衣着参加会议;
3、按会议通知内容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4、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5、会议不得在食堂等非正式地点召开。
6、各支教负责人,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工作做到认真负责,维护连队及本部的形象。
7、支教人员服从支教队安排,每次出发保证准时集合。一切服从领队和负责人统一安排。未经各组负责人同意不能擅自行动。
8、保证工作时间,如果有紧急情况需要请假,必须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队长,同时找到可以替代自己去的队员或成员。
9、以高度的安全意识,保护自身以及队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遇到突发事件立即报告组长,并在领队的帮助下迅速妥善处理。
10、队友之间必须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合作,遇事商量,团结互助,提意见以及建议必须有建设性的想法,对工作要积极认真。
11、支教中出现分歧,遇到问题,要在队长或者组长协调下,冷静妥善处理,不能因个人情感和队长闹矛盾,不得以言语行动等方式伤害任何队友和小学的孩子。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2、支教队例会预定每周一次,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会议次数。
13、每周例会严格进行考勤,作为评优考核的一部分。
14、积极参加雷锋连内其他的活动,工作必须认真对待,因个人问题导致活动出现重大失误,一经发现,追究其责任。
 
 
 
备注: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所有办公室成员必须遵守此规定,如有违反,严肃处理,最终解释权为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文法学院雷锋连组织部所有,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