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在校学生八个不准

发布时间:2011-01-12 15:21:17  点击量:1002

 

1、不准在校内未经批准参与经商活动。
2、不准在校内为校外商家推销商品和代办业务。
3、不准在校内张贴商业性小广告。
4、不准在校内吸烟、喝酒和大声喧哗。
5、不准在校内打架斗殴和聚众赌博。
6、不准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和放飞孔明灯。
7、不准在宿舍内留宿校外人员。
8、不准在校外租房居住。

 

责任编辑:

版权所有:燕京理工学院|网站备案 许可证号: 冀ICP备09049748号-1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