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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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方学院教职员工落户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7 10:14:00  点击量:835

一、落户条件:

1.必须与我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缴纳三险一金的员工。

2.其学历必须达到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以上(含本科学历)的员工。

3.其户口性质必须为非农业户口方可申报办理,若是农业户口得先在原籍农转非再报学校办理。

二、落户材料:

1.教职员工落户申请表(登录保卫处网站“文件下载”打印。)

2.户口迁移证(无户口迁移证的需要原籍派出所户籍证明)

3.毕业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1(正反面)

三、办理时间:

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请于2013320日下午14之前将上述材料送交至保卫处户籍室,保卫处审核整理后到三河市公安局户政大厅统一申报办理,逾期不再申报办理。

四、联系方式:保卫处户籍室地址:国际公寓3号楼112

联系电话:3380111 老师)

保卫处

20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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