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教风、学风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5 07:06:47 点击量:767
关于教风、学风检查的通知
各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风、学风、校风建设,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全面提升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贯彻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方案精神,学校本学期继续开展“学风建设查课”活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体在校生、包括应用技术学院学生
二、检查内容
学风检查重点是检查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与出勤情况;课堂纪律检查应重点抽查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与学生干部的课堂纪律与出勤情况,以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各院组织辅导员自查与学工处组织抽查相的两种方式。
四、学风检查的考核与处理
1、课堂纪律检查作为各院评先评优的依据,对每学期抽查累计三次到课率在90%以下的学院,降低各类评优、奖助学金的分配比例。
2、对于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的,按《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分。
3、对于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初次违反课堂纪律的,给予批评警告。屡次违反者,是党员的,责令其在党员大会上作书面检查,党支部可作出延长其预备期的决定;是入党积极分子的,由党支部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是学生干部的,予以免职。该条规定不影响前款第2条规定的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辅导员参加,务求成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院要严格要求、各尽其责,通过课前点名等方式,加强课堂组织管理,维护好课堂纪律。
(三)各辅导员老师于4月6日下午15:00之前上报第7、8周要抽查的教室(根据学生课表每日抽查一间教室)相关信息,包括具体教室、专业班级、上课时间、学生人数。周五下午由学院负责人统一统计完毕后按照规定时间上交学工处高磊老师(统一表格见附件1)。
(四)各辅导员老师根据上报信息检查相应教室,要求于上课之前(提前15分钟到相应教室进行点名,并对上课后仍未到学生进行登记)完成学生上课情况检查,并登记交由学院负责人统一整理,以学院为单位每周一下午15:00之前上报学工处高磊老师(统一表格见附件2)。
(五)各辅导员老师每日查课时掌控好时间,于上课之前完成点名,以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
(六)各院辅导员应严格按时间要求上报自查课堂安排表,此项工作由各院指派专人负责,并及时将自查情况登记表上报学工处,所有检查结果将作为各类评优、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一、教风学风辅导员自查报表
二、教风学风检查登记表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学工处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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