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9 17:24:43 点击量:740
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贷[2011]7号)要求,各学院要认真督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完成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的确认操作流程为:各院逐一通知贷款应届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和更新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账户信息、贷款情况等相关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然后回到该页面完成“贷款确认”申请。
2.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流程为:学生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通过学生身份证号登陆(左上角贷款申请最后一栏就是关于毕业信息的),核实和更新相关信息,完成“贷款确认”。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完成贷款审核并打印。贷款学生务必于6月10日-6月18日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128室)签字确认,方可办理离校手续。(联系人:郭老师,电话:3380040)
特此通知!
燕京理工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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