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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生办理户口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9 08:31:05 点击量:823
一、“手提户口”的通报
为做好2012级新生户口落户工作,保卫处根据燕郊分局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今年9月、10月两次下发了《关于2012级新生的落户通知》,其目的就是为了杜绝学生“手提户口”现象的发生,在大家的积极配合下,我校2012级新生集体户口于10月15日全部办理完毕,但还是出现了“手提户口”的现象,现通报如下:
2012级经管学院会计专业 朱琳
2012级经管学院物流管理专业 迟阔
2012级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许柏宁
二、燕郊公安分局的要求:
高校学生的集体户口办理对象为应届新生,办理时间为每年10月份集中申报办理,逾期和往届的学生一样,不再办理户口申报和落户手续。
三、补救措施:
请2012级新生辅导员老师对本班学生的户口迁移情况再进行一次核实,还有“手提户口”的学生请于11月15前务必将户口迁移证上交至保卫处。再次逾期,造成的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保卫处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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