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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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毕业生离校后勤处毕业照相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4-05-16 14:50:28  点击量:946

 

1、应各学院要求,时间地点安排如下:地点:M楼前广场主路
学院
学生总数
班级数
照相时间
到照相馆核对人名时间
负责人
化材
144
5
5月21日
12:00-12:20
17:00前
王明飞
144
5
5月18日
12:00-12:20
17:00前
王明飞
277
11
6月17日
14:20—14:50
16:00前
贾瑞
信息学院
812
29
6月17日
15:00—16:00
17:00前
孙发贵
机电工程
106
4
5月15日
12:00-12:20
17:00前
张飘飘
会计学院
1084
35
6月16日
8:30-9:40
11:00前
贾思博
 
管理学院
 
250
9
6月17日
9:00-10:00
 
11:00前
彭青云
253
9
刘晓
179
6
王海荣
文法学院
357
 13
5月20日
14:20-15:00
17:00前
张丽晔
艺术院
573
20
5月25日
12:00-13:00
17:00前
陈航
国际商学院
 
311
10
5月13日
12:00-12:30
17:00前
黄刚
148
5
5月8日
12:00-12:20
17:00前
冯国丽
322
11
5月14日
12:00-12:40
17:00前
冯国丽 
60
2
6月17日
8:45-8:50
10:00前
 李雅静
2、流程:
以班级为单位到一食堂一卡通收费中心交费(工作日中午1200前交费完毕)
规定时间段在规定地点照相,按班级站好队后,凭交费收据依次进行
照相当天到玉苑一区105照相馆核对照相人员,提供电子版名单(包括老师姓名)并确认小样,请携带U
隔两天请班长到照相馆领取照片并拷贝电子版
                                               照相联系电话:15031620316(照相现场)   13933920929 (照相馆)
3、注意事项:
(1)    费用10//张,仅限于班级合影,其它照片费用另收。
(2)    各班长务必在照相当天规定时间前去玉苑照相馆核对照相人员,根据照片小样提供所有照相人员名单(包括老师)电子版给照相单位,并对照片小样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如果不能完整提供姓名将空出相应位置。
(3)    由各班班长负责照片发放及电子版拷贝完毕交由导员,并由负责人统一将照片存档交与学院。
(4)    如因提供名单不准确或考取确认时间延误造成的责任自负。
 
       后勤处
        联系人:吕贞玉  3380086 1503064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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