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理工学院关于公开选聘招生专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9 14:29:52 点击量:996
根据我校人员需求计划,经研究决定,选拔我校2012级优秀毕业生留校担任招生专员岗位工作。具体如下:
一、 岗位名称及数量:招生专员1名。
二、 岗位职责:
1、负责河北省内一个地级市的招生工作;按照分工负责相应外省市招生工作。
2、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咨询工作。
3、负责录取期间电话回访工作。
4、负责协调各院系和职能部处的招生工作。
5、负责招生办微信、微博、咨询qq等招生宣传平台的日常维护工作。
6、负责招生办公室的新闻宣传工作。
7、负责志愿者选拔、培训、监督等工作。
8、负责招生宣传物资准备工作。
9、负责校长论坛的筹划及接待等工作。
10、负责高考录取通知书的制作和发放工作。
11、负责统筹安排各个省市高招咨询会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条件:
1、能顺利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2、中共党员或者预备党员;
3、在校期间担任校或者院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班级班长或团支书以及担任管理岗位学生助理职务必须满两年(截止报名日期);
4、热爱学校,积极参加学校活动。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者优先考虑;
5、英语通过四级考试(英语专业通过专业四级)者优先考虑;
6、在校期间没有任何处分;
7、获得过校级优秀或者三好学生等奖励。
四、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阶段。
2、人事处及相关处室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初审。
3、人事处组织面试委员会对通过初审人员面试。
4、留校工作结果公示。
5、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五、报名方式及其他
1、符合上述任职条件的同学可以参加报名,填写《留校工作申请表》两份,由辅导员确认、学院主管学生副院长筛选、审核签字认可。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个人简历一份(附照片);个人相关材料一份;《留校工作申请表》2份。
3、应聘者将以上纸质版材料交到燕京理工学院人事处,并同时将个人简历电子版(附电子版照片)发送至157892807@qq.com。
联系人:人事处 路老师、和老师。
联系电话:3380094
4、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4月22日17:30。
六、待遇:按照学校薪酬福利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留校工作申请表》
燕京理工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