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3年北方学院教职员工落户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7 10:14:00 点击量:834
一、落户条件:
1.必须与我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缴纳三险一金的员工。
2.其学历必须达到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以上(含本科学历)的员工。
3.其户口性质必须为非农业户口方可申报办理,若是农业户口得先在原籍农转非再报学校办理。
二、落户材料:
1.教职员工落户申请表(登录保卫处网站“文件下载”打印。)
2.户口迁移证(无户口迁移证的需要原籍派出所户籍证明)
3.毕业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三、办理时间:
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请于
四、联系方式:保卫处户籍室地址:国际公寓3号楼112室
联系电话:3380111 (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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