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关于发放考研存包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7 16:00:05 点击量:704
各位考研读者:
由于我校考研读者众多,为给广大读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解决考研读者图书资料较多的问题,近期准备为其发放存包柜,现将具体申领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领取存包柜的同学必须为我校2011级考研读者,其他读者不得
申请。
二、号牌领取事宜:
第一批发放:
(1)3月13日—3月14日在各辅导员处领取;(请各学院11级辅导员于3月11日到文科馆306办公室领取号牌)(2)本次共下发号牌1005个,其中文科馆560个,理科馆445个。
第二批发放时间另行安排。
三、钥匙领取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3月17日(周一)和3月18日(周二)全天。
2、地点:文科馆二楼借还书处和理科馆二楼借还书处。
3、办法:凭本人学生证、一卡通及号牌领取,领取时需交50元现金,其中存包柜使用费10元,押金40元(在使用期间发生的费用如钥匙丢失罚款20元、钥匙牌丢失罚款1元、过期罚款1元/天,均从押金中扣除;如在使用期间未生发费用,在归还之日退还押金)。
四、使用时间:领取之日起至2015年研究生考试之前一周内归还钥匙,逾期不还者按过期处理。
五、钥匙领用人在用柜期间需遵守图书馆存包柜使用规定和阅览室使用规定,对不遵守规定者,收回存包柜,使用费不再退还。
六、图书馆将不定期检查存包柜使用情况,不得将馆内图书入柜,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请有意申领存包柜的读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钥匙,并相互转告,逾期不候。
图书馆
2014.3.7
图书馆存包柜使用规定
为规范图书馆存包柜的使用秩序,合理利用资源,满足更多读者的使用需要,解决长期以来读者携带学习资料不方便的问题,图书馆以强化管理措施、实行经济调控、实施分类管理为原则,对存包柜使用管理办法作出规定。具体使用管理办法如下:
1. 图书馆总馆设置存包柜的目的是经学生要求,为了解决学生在图书馆自修而存放大量学习资料难的问题而设,目前存包柜只向考研学生发放。
2. 存包柜属有偿租用。读者租用一个存包柜的租金为每年10元(押金40元),使用期为一年。租金全额上缴学校财务处,用于学校建设。
3. 办理手续:每年3月份在图书馆文科馆二楼大厅总借还书处、理科馆二楼总借还书处办理当学年存包柜的租借手续。当年1月中旬,由读者清空本人存包柜。
4. 读者不再租用存包柜时,应到图书馆流通部借还书处办理退租手续,并交回钥匙。严禁读者私自将存包柜高价转租或转让他人,办理续租手续时若读者提供的学生证件与租用时登记的不同,图书馆将不予承认,并收回该柜重新出租。
5. 存包柜防盗性能差,仅供读者存放一般学习用品,不要放贵重物品。柜内物品丢失由读者本人负责。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租用人的法律责任。
6. 根据学校对公共家俱的管理要求,图书馆存包柜柜锁的更换修理由学校后勤处统一负责。对于更换柜锁,新租用时柜锁已坏的,更换费用由图书馆负责,读者新租用时发现柜锁已坏请及时与图书馆流通部服务台联系,由图书馆开具维修单;读者在使用中损坏柜锁的,更换费用自理。
7. 为防止部分学生倒卖图书馆存包柜,考研读者有租用存包柜的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同时办理退柜手续。未办理退柜手续的,图书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