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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型”队伍建设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迫切要求
为全面落实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要求,深入探索“双师型”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拓宽培养渠道,分享交流教师企业锻炼实践经验,文法院于近期在综合楼301教室召开了文法院全体教师大会。文法学院全体教师参加了此次大会。文法院法学教研室教师胡海春老师,思政教研室韩高良老师作为教师代表分享了此次暑期企业锻炼实践的经验与心得。大会由文法院院长陈仲利教授主持。
积极探索“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实现途径
在现实条件下,文法院“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最基本的是要想方设法拓宽“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思路,对现有的传统的教师队伍进行深刻“改造”,要促进教师逐步从知识型向知识+技术+技能型转变,提高教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战能力。在谈到文法院“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途径时,陈院长明确指出:“双师型”教师队伍将成为今后文法院师资培养的重要方向,文法院将积极地为教师创造机会全力拓宽教师培养渠道,并认真总结“双师型”教师培养过程中的宝贵经验。针对文法院“双师型”教师培养,陈院长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积极支持与鼓励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锻炼。专业课和基础课教师必须参加职业技能取证培训,不断提高自已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胜任“应用型”人才培养任务。
第二,在人才招聘过程中,在满足特定的学历要求的前提下,文法院将更加注重应聘人员的企业实践工作经验。同时,根据学院实践教学工作的需要,从相关企事业单位或实训基地中选聘部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的社会导师担当“兼职教师”。
第三,充分发挥校企合作的优势条件,积极组织教师参与企业的生产流通环节,提高教师实践能力,提高自身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生产力”。
第四,鼓励教师参与企业科研难题、参与企业科研攻关,提高企业或实训基地接受教师实践的热情,使教师从生产实践中为学生寻找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的实践课题并运用到课堂教学。
企业锻炼实践活动是增强教师实践应用能力的重要途径
根据学校安排,暑假期间胡海春老师在北京市汉威律所事务所进行实践活动。在提及自己的体会时,胡老师谈到:“通过协助主任律师开庭、撰写股权并购、资产并购的法律意见书、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实务工作,在这一过程,使我进一步了解了诉讼的整体程序,以及非诉业务的基本流程。不仅提高了自己的实践技能,也对以前所教理论课程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使本学期理论教学的针对性、应用性和实践性大大增强,同时提升了指导学生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同时使自己深深地认识到,在早期项目教学的过程中所存在的项目匮乏、实操性不强、考核标准宽泛等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自己的实践能力的不足。”为了双师型教师培养的长期化和制度化发展,胡老师还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作为教师,要通过各种途径消除理论和实践能力之间的距离,增强自己的实践能力,同时将自己的实践教学能力付诸于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实践教学过程;作为学校,学校可以与企业以各种形式合作,提高企业接受教师暑期实践的热情,为教师的实践能力创造更多的平台;在不影响教学任务的前提下,通过优惠政策鼓励教师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参与本专业的实践活动,最大程度上消解暑期实践临时性、短期性弊端。
企业锻炼实践活动是现代大学服务社会职能的重要体现
来自思政教研室的韩高良老师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选择前往河南省登封市大冶镇垌头村和垌头知青文化生态园进行实践锻炼。在实践锻炼期间,韩老师基本上吃住都在垌头村,并作为垌头村村长助理和垌头知青文化生态园总经理助理,协助垌头村村长和垌头知青文化生态园总经理接待了来垌头村和垌头知青文化生态园参观、调研的单位和社会团体;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为生态园策划了一些经营和宣传活动、起草了生态园的各项规章制度、重新调整了生态园的岗位设置、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对员工进行了短期的培训。在完成这些工作的同时,通过与垌头村村民和生态园员工的座谈深入地了解了垌头村发展之路。在谈及自身的感想与收获时,韩老师感触良多:经过四周的实践锻炼,使自己以前所学、现在所讲的知识得到了升华,素质得到了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得到了提高。
“双师型”队伍建设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因素和重要保障。在当前形势下,加快对现有传统教师队伍的深刻“改造”,提升教师的实践能力,努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和实践能力强的能够适应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任重道远,迫在眉睫。正如陈院长所言:文法院的全体教师一定要加强自身技能锻炼,积极地参与到学校的“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过程中去,为我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供坚实可靠的师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