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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2013-201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工作的报告
(文法学院新闻中心)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成立文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
组长:吴仲元
副组长:王健
成员:张丽晔 张桂荣 姜雯
二、宣传阶段:9.6
文法学院在接到《燕京理工学院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第一时间即向2010-2013年级的所有学生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事项,使得每一位学生都了解该项工作,也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的关爱。
三、个人申请阶段:9.9-9.13
本阶段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上交贫困证明。
四、评审小组认定阶段9.16-9.17
本阶段由评审小组对提出个人申请的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进行认定,并进行复审。最终认定李丹等101人为一般困难,李晓娜等147人为困难,王硕等23人为特殊困难。
五、公示阶段:9.18-9.24
将最终的认定结果进行公示,为期五天,没有学生提出异议。
六、审核并上报认定材料阶段:9.24
组织学生填写《燕京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经审核无误后,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上述为文法学院2013-201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情况说明的全部内容,请领导审批!
文法学院
2013年9月24日
–燕京理工学院文法学院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