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2-2013年度公开选拔校级学生干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11 14:18:53  点击量:715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校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选拔任用,推进学生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学生干部选拔任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工处、校团委研究决定,特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2-2013届校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2012-2013年度公开选拔13名副书记、主席、副主席级别学生干部,26名部级以上学生干部,共计39名学生干部。详细如下:
  1、校团委副书记2名;
2、校学生会主席1名,副主席4名;
3、社团联合会主席1名,副主席2名;
4、校艺术团团长1名,副团长2名;
5、校团委组织部部长1名;
6、校团委纪检部部长1名;  
7、校团委办公室部长1名;
  8、校团委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长1名;
9、校团委社会实践部部长1名;
10、校团委宣传部部长1名:
11、校团委国旗护卫队政委1名;
12、校团委国旗护卫队队长1名:
  13、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主任1名;
14、社团联合会组织部部长1名;   
15、社团联合会宣传部部长1名;   
16、社团联合会外联部部长1名;
17、社团联合会活动部部长1名;
18、校学生会礼仪队队长1名;
19、校学生会文艺部部长1名;
20、校学生会体育部部长1名;
21、校学生会学习部部长1名;
22、校学生会外联部部长1名;
23、校学生会班务部部长1名;
24、校学生会女生部部长1名;
25、校学生会科技部部长1名;
26、校学生会权益部部长1名;
27、校学生会办公室部长1名;
28、校学生会宣传部部长1名;
29、校艺术团办公室部长1名;
30、校艺术团舞美部部长1名。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竞聘校级学生组织副书记、副主席级别的报名者原则上应是2010级在校生,竞聘学生组织部长级别的报名者原则上应是2011级在校生,且根据竞聘要求需在前一干部岗位连续工作满一学期;
2、竞聘者政治面貌应是共青团员或党员,党员、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3、超出以上竞聘年级要求的同学根据个人意愿可以参加竞聘;未达到竞聘年级要求的同学如有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
4、有民主作风,群众基础好;
5、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无留级现象;在校期间没有违纪行为,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6、竞选者应当具备所报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
  三、选拔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心理测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从2012年7月11日开始至2012年9月10日18:00结束。报名者自行下载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填表并提交到指定电子邮箱(bfxyxgc@126.com)。
填写报名时,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对报名表的审查工作将贯穿竞选工作始终,一旦发现报名信息掺假者将立刻取消其竞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报名截止前,报名人员可申请调剂,最终确定一个竞选职位。
公开选拔校级学生干部报名表提交要求:报名邮件主题为:公开选拔+姓名+报考职位,并请将报名表文件名变更为本人姓名后作为附件发送,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无效。
  2、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该职位取消,竞选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职位参加竞争。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事宜于9月11日在学工处网站上公布。
  涉及违纪违规正在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不得参选。竞选者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学院后追究相关责任。
  3、笔试。9月17日(暂定)晚18:00进行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以《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和近年来我校组织的校园文化活动为主要依据,主要测试竞选者履行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通知本人,不对外公布。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2:1。
  资格复审人员按照通知要求, 持报名表原件(须所在学院同意并经辅导老师审核签字)等材料到学工处公开竞选学生干部工作办公室接受资格复审,并提交个人最近一年的工作总结。
  对于未参加、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资格复审人选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学工处网站公布。
5、面试。9月20日(暂定)起进行面试。面试时主要测评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素质以及选拔职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通知本人,不对外公布。
6、心理测试。报名者在面试时填写本人学籍信息,学工处心理健康指导服务中心会把报名者信息输入到大学生心理测评软件系统中,按照学工处网站上公布的心理测试通知(通过面试环节的报名者注意查看学工处网页上相关通知),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机房(使用学校网络资源上网的计算机均可)测试提交即可。
  7、确定考察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参考心理测试成绩,计算出竞选者的综合成绩。一般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第三名成绩并列的,同时列为人选)。
  8、组织考察。10月份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期间负责所聘职位的全部工作,由学工处的指导老师进行考察,考察期为一个月。
  9、研究决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对综合考试成绩第一名和考察排名第一,不是同一人选的,由学工处决定最终人选。学工处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空缺。
  10、任前公示和任命。拟任人选在学工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将正式任命。
  四、公开选拔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学生干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竞选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即取消公开选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学院。
  欢迎学校各部门和各院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特设立以下电话,接受监督举报。
  学工处:3380032、3380165
 
 
 
 
 
                                            共青团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委员会
                                                                                             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三组织结构图.jpg
 
附件:校级学生干部竞聘报名表
 
校级学生干部竞聘报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4fab2f300867f7e481785cf29185168d.doc (46.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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