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评选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校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4 18:09:42  点击量:718

各学院、各处室及相关单位:

校训、校徽、校花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文化内涵与精神风貌,是表达学校文化和传递学校整体形象的重要符号和标识。 2012年是学校迎评转设关键的一年,是全面推进三年内涵建设重要的一年,为充分体现学校的发展历程和办学理念,表达与传递学校的文化形象,弘扬内聚人心、外展形象、传承历史、激励奋进的北院情怀,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特面向全校征集、评选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校花。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教职工、在校学生及历届校友

二、征集要求

1、植物适合在华北地区种植,易移植,易成活,寿命长;

2、植物及花朵寓意典型,符合我校发展历史、现实情况,且能代表我校优良校风以及符合整体校园文化建设要求;

3、植物可从校园内现有植物中选择,也可根据我校办学理念自行查找选择。

三、评选方式

各部处、各学院推荐,学工处汇总,全校师生投票评选

四、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11月26日—12月7日):各学院、各处室推荐阶段,学工处汇总阶段;

第二阶段(12月7日—12月18日):初审、全校师生投票阶段,以教职工投票、校园投票、网上投票、问卷投票(问卷发各学院投票)等方式为主;

第三阶段(12月18日—12月28日):校领导进行最终评定及公示阶段,设置校花展示区,印制校花纪念卡,全校深入宣传、公示。

五、征集、表彰

1、每学院推荐3种植物,每处室推荐1种植物,以树木为主,花卉酌情推报,于2012年12月4日16:00前将校花推荐表、每种植物大小不少于1M的3张图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2749917@qq.com),同时将校花推荐表纸质版一份汇总至学工处李家曾处。

2、学校将结合投票结果,最终确定四种植物为入围校花,并从入围校花中选择一种确定为我校校花。

3、学校将对入围的校花推荐单位或部门每种植物予以共计1500元奖励,对最终确定为我校校花的推荐单位或部门加重表彰,予以共计3000元奖励。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校花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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