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恢复组织我校2011级至2013级学生参加早晚自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8 16:13:32 点击量:79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上一学期校风、学风建设成果,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学生处将联合各学院继续组织我校2011级至2013级学生开展早、晚自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早自习:周一至周五早7:20——8:00
晚自习:周日至周四晚19:00——21:00。
二、场地安排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结合教务处统一分配的教室,自行安排早、晚自习地点,但不局限于固定教室。
三、几点要求
1、2012级、2013级学生必须参加早、晚自习,2011级学生不做硬性要求。学生晚上有必修课、选修课,参加学校、各学院统一组织的课外文化活动的可在课程或者活动结束后,参加早、晚自习。
2、早、晚自习时间段内,除学校、各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外,不允许学生自行组织其他活动。早、晚自习时间段内无特殊情况,学生宿舍不得留人。
3、各学院要积极引导、教育学生参与早晚自习,同时要加强检查监督和讲评,辅导员要经常深入自习现场掌握学生自习情况、解决存在问题。
4、各学院要制定组织本学院学生参与早、晚自习的安排方案(各年级各专业班级早晚自习安排表、自检安排等),并于3月7日之前上交学生工作处。
5、为抓好落实,学生处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检查小组,对照各学院提交的早晚自习安排表对各学院学生参与早、晚自习情况进行抽查、评比,抽查结果将以学生工作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联系人:左清雨 联系电话:3380040
特此通知。
燕京理工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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