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三河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发布时间:2016-03-04 18:40:33  点击量:692

 

一、缴费标准:

2016年参保居民缴费标准如下:

人员类别

个人缴费标准

财政补助标准

合计

处于就业劳动年龄段居民

280

380

660

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

40

380

420

60岁、女50岁以上居民

260

380

640

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

130

510

640

低保、重度残疾(12级)人员

个人不缴费,全部由财政负担。

在校学生每年在暑假开学后在就读学校办理下一年度参保手续。

二、支付标准

起付标准以上、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一)起付线: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确定,城镇居民住院起付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00元。

(二)支付限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1)住院报销:报销比例为80%-90%,域外住院报销比例为70%—80%

2)意外伤害门诊:年度最高报销额为5000元,报销比例为70%。(仅限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

3)普通疾病门诊:年度最高报销额为200元。 报销比例为70%(仅限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

4)门诊特殊疾病:包括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或白血病缓解期、中晚期癌症(含恶性肿瘤)、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含肾移植术后)、将肝炎、肝硬化、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九种疾病。起付线500元,其中脑血管病后遗症、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每人每年最高支付0.5万元,肝炎、肝硬化每人每年最高支付1万元,尿毒症血液透析、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白血病患者、中晚期癌症每人每年最高支付2万元,报销比例为70%

5)将符合必须在急诊或进行抢救治疗的几种情况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6)参保居民因生育发生的住院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报销比例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但不设起付线。

三、住院、转院手续

参保居民域内就医时,需持本人医保证、“IC”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出院后在定点医院直接划卡结算。参保居民因病确需到域外住院治疗的,可直接到城镇居民医保所领取申请表或到我市二级甲等定点医院办理转院手续。

四、报销办法:

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费用由医院与个人结算。转到外地住院治疗的(其医院必须是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费由参保居民个人垫付,出院后凭转院审批手续、诊断证明、出院证明、住院收据、费用清单(以上均要原件,加盖医院专章)、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需复印正反两面)无身份证者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卡)复印件。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意外伤害(无责任人)门诊、普通疾病门诊报销所需手续:诊断证明、门诊收据、费用清单,无清单提供处方(以上均要原件,加盖医院章)、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需复印正反两面)无身份证者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学校证明(意外伤害门诊)。到居民医保所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共39 其中:

一级甲等医院27所:三河市优抚医院(原新村医院)、三河市职工医院、三河煤矿医院、开发区卫生院(公立)、燕郊镇卫生院(公立)、高楼卫生院(公立)、三河市泃阳卫生院(公立)、三河市皇庄中心卫生院(公立)、三河市新集中心卫生院(公立)、三河市杨庄镇卫生院(公立)、三河厚德昝辛屯医院、三河厚德小五福医院、三河厚德西定府医院、燕郊通济医院、燕郊国医堂医院、燕郊马萍医院、燕京妇产医院、三河通济康达医院、燕郊新华医院、中美燕顺医院、国济医院、糖尿病医院、中美东城医院、齐心庄卫生镇卫生院(公立)、三河燕都医、三河永泰医院、三河仁济医院。

二级甲等医院11所:燕郊人民医院、中美医院、二三医院、冶金医院、三河市医院(公立)、三河市中医院(公立)、三河市东杉医院、三河市妇幼保健院(公立)、儿童医院(公立)、三河靓美燕郊口腔医院、燕郊辅仁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级甲等医院1所:河北燕达医院

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注射狂犬疫苗,东市区居民在泃阳镇卫生院;西市区居民在燕郊镇卫生院;其他各镇居民在本镇卫生院。

参保咨询电话:32150838071 8072 8073

报销咨询电话:32150838060

燕郊咨询、报销电话:3083683

 

三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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