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燕京理工学院 退伍复学学生免修课程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01-07 18:58:52 点击量:7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现就免修课程申请细则说明如下:
一、免修课程适用对象
我校退伍复学学生。
二、免修课程范围
军事训练课程、军事理论课程、公共体育课。
三、申请办法
1.由学生本人填写《燕京理工学院退伍复学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下载地址:燕京理工学院教务处网站首页“学生服务”),并附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退伍复学证明材料;
2.学生将免修材料交至其辅导员,由辅导员审核,交学生处及所在学院院长审核;
3.审核完毕后,学生将免修材料交至教务处办理审核批准手续;
4.教务处正式备案后,通知军事教研室、体育教研室等相应教学单位。
四、处理办法
1.符合免修条件,办理公共体育课程免修者,免修课程成绩按60分(合格)记;办理军事训练课程、军事理论课程免修者,免修课程成绩按90分(优)记;
2.申请表一式三份,教务处、学院、相应教研室各留存一份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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