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5】5号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新社团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8 15:24:02 点击量:783
各团总支、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为了加强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团建设工作,构建多元化的学生社团体系,依托学院专业和学科优势,积极培育和建设专业型、理论型社团,繁荣校园文化,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现将本学期学生社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准备材料 2015年3月18日-2015年3月31日
(二)上报材料 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3日
(三)审核材料 2015年4月4日-2015年4月7日
(四)答辩时间 2015年4月8日(暂定)
(五)试运行阶段 自公布结果后60天
二、拟成立社团材料准备
(一)社团成立申请书;
(二)社团章程;
(三)3位及以上发起人个人简历;
(四)3位及以上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其中拟任负责人需出具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及指导老师推荐意见;
(五)指导老师的基本情况和书面意见;
(六)答辩展示PPT(社团基本信息、社团简介、社团性质、社团宗旨、社团活动、开展活动计划等);
三、拟成立社团审核、答辩
(一)校级社团审核、答辩
1、社团发起人需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核准后上交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无误后须公示三天;
3、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新社团申请成立答辩会进行初审。相关结果报校团委复审,复审结果即为最终结果;
4、最终结果确定后须公示一周;
5、复审通过的社团的负责人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上交新社团注册表,社团即正式成立。
(二)院级社团审核、答辩
1、社团发起人需向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向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上交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无误后须公示三天;
3、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新社团申请成立答辩会进行初审,初审须有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参与审核。相关结果报学院相关领导复审,复审结果即为最终结果;
4、最终结果确定后须公示一周;
5、复审通过的社团的负责人向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上交新社团注册表,并将社团相关资料复印件上交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社团即正式成立。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发起人:
(一)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
(二)在大学期间曾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三)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校团委撤职或社团挂靠单位建议撤职的社团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四)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社团的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五)有其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五、其他事项
(一)纸质材料于4月1日-3日12:30-14:00、18:00-20:00由社团统一上交到体育场西侧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院级社团上交到院级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定于3月18日18:00在体育场西侧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召开新社团成立工作布置会议,要求各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参加。
(三)联系人:刘禹麟 陶涛
联系电话:18202582300 15731661942
附件:新社团成立注意事项
共青团燕京理工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