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意识 阳光维权
发布时间:2012-03-16 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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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展板
大学生的日常消费主要集中在食品、电子商品、化妆品、办公用品等方面,由于缺乏一定的消费维权与保障知识,很多学生在消费的过程中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因此,我校学生会权益部通过各种展板用以加强学生对消费维权法规和产品质量真假识别等基本知识的了解。在观看展板的过程中,同学们都发现,很多问题都十分简单,贴近生活,但是这些细节往往不被重视,因而导致出现了很多自身消费权益受到侵害的种种问题。当代大学生应明确消费者的“四项基本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正确避免被动消费,加强培养并提高自己的“财商”。面对经营者没能很好地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我们应加强自我具体权利的行使及维护。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学会合理消费、科学消费,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从1983年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开展以来,“3.15”逐渐从“曝光”“打假”的代名词转变为“快乐”“放心”的消费日。国际商学院的各种活动将“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的观点深入学生脑海,将校园生活与社会紧密相连接,也在北院营造了良好的维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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